保险信托

保险信托和保险金信托的差异

保险信托和保险金信托的差异

首先,保险信托是指保单持有人在生前就设定了一个信托,并将自己的人寿保单交付给指定的受托人持有及管理。这样一来,如果保单持有人不幸过世,受托人就可以根据信托条款的约定,将保险金分配给事先指定好的受益人。

所以保险信托的重点在于保单的持有和管理。它让保单可以脱离保单持有人的个人资产,避免遗产税的课税,同时也避免了遗产继承可能引起的纷争。这就是许多人会考虑设定保险信托的主要原因。

而保险金信托则是在保险事故发生,也就是保单持有人过世以后才成立的一种信托。此时保险公司会将保险金直接支付给这个新成立的保险金信托,由受托人依照信托条款规划保险金的使用方式和分配给受益人。

举例来说,一对夫妻可以指定一笔100万的身故保险金来设定保险金信托。此信托可以订定,在先生过世后的10年内,每年分配一定金额给身为受益人的妻子使用。如此,就算丈夫不幸早逝,这笔保险金也可以让妻子在未来几年有经济来源。

所以保险金信托的重点在于如何规划运用保险金,而不是单纯的将其支付给受益人。透过信托的运作,可以让保险金的使用更加灵活。

综上所述,保险信托强调保单的持有与管理,是预先设定好的长期信托;而保险金信托则着重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规划运用保险金的分配与使用,这两种信托各有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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