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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人士财产保护信托:婚姻风险的 “防火墙”

黄女士离婚后分得 300 万元现金及一套估值 200 万元的公寓 
女儿(8 岁)抚养权归其所有她担心未来再婚可能引发财产纠纷 
同时希望确保女儿成年前的生活与教育质量 
此外黄女士计划用部分资金投资股票 
但缺乏专业管理能力担心投资风险影响女儿保障 
黄女士将 500 万元资产全部注入信托设定女儿为唯一受益人 
信托条款规定:每月支付 1.5 万元作为母女生活费 
直至女儿年满 22 周岁 
划出 100 万元作为教育专项基金按学年分期支付 
剩余 400 万元由受托人按 “60% 债券 + 30% 稳健基金 + 10% 现金” 的组合投资 
年化收益超过 5% 的部分可提取 30% 作为黄女士的医疗储备金 
若黄女士再婚信托资产不得用于配偶债务清偿 
且未经监护人(黄女士)与受托人双重确认不得变更受益人 
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实现离婚后财产的安全隔离 
婚姻风险隔离:明确信托资产独立于再婚配偶权益避免财产混同与纠纷 
专业投资与分层保障:由受托人执行稳健投资策略同时分层满足生活、教育与应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