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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好文〉孩子是美国公民,财产传承如何放大效益?
以下为案例分享
李先生在 30 年前带着一家大小,移民到了美国的波士顿,太太与两名小孩也顺利入了美国籍。两名小孩长大后分别成家立室,也有了各自的下一代,而李先生则在拿到美国籍之后,被公司派到台湾工作,太太也跟着他一起回到台湾,之后夫妻俩就在台湾定下来了。
李先生后来创立了自己的电子公司,并且上市,他成为公司的大股东和主席。李先生的主要资产,都集中在上市公司的股份,以及在台湾的房地产,部份资产则是在美国的金融资产和房地产。
虽然李先生在他60 多岁时放弃了美国籍,但仍需要为自己的资产传承作出计划,惟因他的两名小孩是美国籍,担心要负担高达45% 的遗产税而产生的流动性缺口。
因此为着要把这些资产顺利传承给下一代,李先生成立了自己的单一家族办公室,并委托了本地及美国的会计事务所和法律事务所拿到了正式的专业意见,委任了美国的信托公司作信托人,使用信托作为分配的工作外,更采用了一些金融架构合约,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控股公司股份,委托了给架构公司,及把金融资产包进去,透过金融架构合约,创造了一份非常高额的额外流动性合约,确保在李先生往生的时候,所产生的额外资产,因为美国以外的外国人赠与信托Foreign Grantor Trust,去缴清应缴的遗产税,令致里面的受益人为美国的子女及其下一代,都能确保传承的效率!更重要的是,这些计划都是符合美国税法规,,所以合约内所产生的高额流动性,亦可以享受到未来的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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