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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經營企業主債務隔離信託
陳總企業受海外訂單波動影響資產負債率達75%
個人名下有價值3000萬元深圳房產、2000萬元港股
及1000萬元存款其子已獲加拿大永居
主要風險在於:企業貸款中有3200萬元個人連帶擔保
擔心經營不善時房產被強制執行子女繼承
境外資產面臨高額遺產稅及外匯管制
在企業財報健康的窗口期陳總將已完稅的1200萬元
股息與加拿大溫哥華別墅(估值1800萬加幣)注入開曼群島VISTA信託架構關鍵點為:境內資金經外管局備案後跨境
划轉規定企業破產三年內受益人
僅可領取基礎生活費(20萬加幣/年)
設置“債務風險觸發器”若陳總涉及擔保訴訟信託自動中止分配
直至法律程序終結溫哥華別墅由信託持有子女繼承時
憑保護人指令直接過戶規避23%卑詩省遺產稅
通過設立【家族信託】構築企業-家業風險隔離牆
安全資產池:完稅資金+離岸架構阻斷境內債務追索
動態風控機制:企業危機期間凍結大額分配防止債權人追償
跨境傳承優化:離岸房產規避遺產認證程序節省稅費逾400萬加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