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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風險隔離信託:生意人的 “安全島”

周老闆經營一家社區超市年收入約 30 萬元 
家庭資產包括超市經營權(估值 80 萬元)、一套自住房(估值 350 萬元) 
及存款 120 萬元 
他擔憂超市經營若遇市場波動或意外(如疫情、火災)導致虧損 
可能影響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 
希望將部分資產與經營風險隔離留作 “家庭保底資金 

周老闆將 80 萬元存款注入信託 
保留超市經營權、自住房及 40 萬元流動資金 
信託條款約定:資金配置於銀行理財、貨幣基金等低風險產品 
不參與任何高風險投資 
若超市連續 6 個月虧損可從信託中每月支取 2 萬元補貼家庭生活(最長 12 個月) 
子女教育、家人重大疾病等緊急情況 
可申請一次性支取(單次上限 10 萬元) 
周老闆 50 歲後信託資金每年返還 10 萬元作為養老補充 
若經營穩定無風險資金在其 60 歲後全部移交子女 

通過設立【家族信託】為個體經營者構建風險緩衝 

  • 資產獨立性:信託資金與經營資產嚴格隔離 即使生意虧損也不影響家庭基本生活保障 
  • 應急觸發機制:明確風險場景下的資金使用條件避免盲目動用 確保 “保底資金” 真正發揮作用 
  • 靈活兼顧功能:既保障經營風險時的家庭安全 又兼顧長期養老與子女傳承平衡生意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