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如何保障自己移民定居後父親體面的老人生活

安女士 53歲 

從四線城市普通家庭走出來的安女士,在與丈夫經過數十年的奮鬥後,終於有了一定的事業和不菲的積蓄。 年前在美國定居的兒子有了孩子,鼓勵安女士和丈夫退休後來美國定居。 本是一家團圓的好事,可卻讓安女士發了愁。

原來安女士的母親因病過世後,父親一直和家鄉的哥嫂生活,雖然嫂子頗有怨言,但由於安女士資金支持有力,一直倒也相安無事。 可是前兩年父親在去公園的路上摔了一跤,雖被及時送治,仍然留下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後遺症。 嫂嫂以「要照顧孫子,無暇分身」為由,不願意再照顧父親,安女士只好雇了全職保母照顧父親起居。

安女士想,如果自己去美國前給父親留一筆養老錢,目前父親神智清楚倒也無妨,只是無法保證未來會不會有改變。 再加上兒女長期不在身邊,父親獨自生活,萬一遇到「騙婚騙財」的保母怎麼辦? 這樣的新聞可不少。

老年人養老面臨四大風險:

1、自身健康的風險

2、來自子女的風險

3、投資理財的風險

4、來自家事人員的風險

因此,父母的養老安排需要子女充分考慮未來的風險和需求,從「人的安排、錢的安排、環境的安排」全面統籌規劃。

我們建議安女士將計劃給父親養老的錢成立家族信託,父親為受益人,由受託人信託公司定期支付父親的日常生活開支和醫療護理費用。 同時將安女士哥哥設定為監察人,與受託人一起監督養老機構人員對父親的照顧是否盡心盡責。

透過使用家族信託,讓養老更放心。

透過設立信託安女士的父親養老生活無憂,不用擔心父親在養老期間有照顧不周的現象。
如果安女士哥哥先於父親意外過世,可以由安女士委託其他人作為監察人行使監察職權,信託繼續存續不受影響。 未來父親過世後,信託結束,剩餘資金歸屬於安女士的兒子。

優勢:

個人化訂製:信託可依委託人的需求個人化設立信託條件。
法律效應:只要放入家族信託的財產是安女士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從法律角度上來說,受託人作為監察人能行使監察職權。
長期規劃:家族信託可提供受益人長期資產規劃及生活保障,為養老生活提高保障。

給父母養老,是孝心的體現子女身在外沒法保證時時刻刻的照顧,用家族信託的方式建立委託關係,能使家人受到照顧的同時子女也安心。 如果您有這類的需求,歡迎聯絡信託顧問。

Passport And Visa Application On Table